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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杭州市】 2023 年淳安县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申报公告

淳安县各用人单位:根据《关于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的实施意见》(浙人社发〔2020〕58 号) 、《关于全面启动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省内通办”“跨省通办”工作的通知》(浙残联发〔2022〕3 号)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杭财社〔2017〕5 号) 等文件要求,现就 2023 年淳安县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申报 

【残保金,残保金审核,杭州残保金】 2023年杭州市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 申报工作问答

哪些用人单位需申报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答:杭州市行政区域内,2022 年度已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且单位职工医疗保险在本市缴纳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等各类用人单位。2问:什么时候开始申报上年度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答:2023 年 3 月 1 日至 10 月 31 日,其中 4 月 1 日至 6月&n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