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悉知: 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需要缴纳残保其中用人单位包括: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是指工商局登记注册企业性质单位,哪些企业需要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从最新减免优惠政策判定,需要按人数区分。
根据《关于延续实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优惠政策的公告》可知,不同企业人数,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纳额不同,具体如下:
1.员工数<30人的企业,无需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但是仍需进行申报,税务系统将根据企业填写的申报表自动核算缴纳金额为0元。
2.员工数>30人的企业,如果按照所在地政策比例要求招用残疾人员,则无需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但是需要完成残疾人就业认定及残保金申报。
3.员工数>30人的企业,如果未雇用残疾人员或招用残疾人员未达到所在地比例要求,则需要缴纳残疾就业保障金。
4.员工数>30人的企业,如果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但未在审核系统进行残疾人就业审核,则需要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根据2022年的残疾人保障金减免政策,企业需要按月安排残疾人就业,才能享受当月的残保金减免。此政策来自于残联厅函【2022】63号文件。该文件规定:“从2022年起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按月计算,不得以全年安排残疾人总数平均后计入用人单位每月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
也就是说,企业必须按月安排残疾人就业才能享受当月的残保金减免。如果企业未在当月安排,则无法抵消未安排月份的就业人数。即使在下个月多安排一些残疾人就业,也无法弥补上个月未安排的缺陷。
提醒各企业,注意合理安排残疾人;建议可以选择残保金减免服务机构全托管方式招用残疾人,可以避免不必要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