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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系统的残保金申报入口找不到?申报实操指南来了! - 残保金政策解读 - 企小谋

政策来源:
作为企业HR或财务人员,每年残保金申报期总免不了在电子税务局里“迷路”——明明知道要申报,却找不到入口;好不容易找到申报模块,又因操作不熟悉反复修改。今天这篇实操指南,将结合最新政策与电子税务局功能,手把手教您快速定位申报入口,并完成全流程操作。

01
残保金申报前必知:政策核心变化

2025年残保金政策延续了2023年财政部公告的优惠力度,核心变化需提前掌握:

  1. 小微企业免征范围扩大:在职职工人数≤30人的企业,继续免征残保金

  2. 分档减缴比例明确

    ·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1%但未达地方规定比例的,按应缴费额的50%缴纳;

    ·就业比例<1%的,按应缴费额的90%缴纳。

  3. 申报时间差异:全国征期集中在7-12月,但各地截止时间不同(如北京9月30日、上海10月31日、河南12月31日),需以当地税务机关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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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电子税务局申报入口:3种路径任选

登录电子税务局后,可通过以下任一方式进入残保金申报页面:

路径1:首页快捷入口(推荐)

  1. 登录后观察首页【我的待办】栏,若存在残保金申报任务,直接点击右侧“申报”按钮跳转;

  2. 若无待办提示,在首页上方搜索框输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系统自动匹配功能模块。

路径2:菜单层级导航

依次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非税收入申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此路径为标准操作流程,适合首次申报或需查看完整菜单结构的用户。

路径3:地方特色模块(部分地区适用)

部分省份电子税务局在首页设置【地方特色】专区,点击【非税业务】→【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可快速进入。例如山东省电子税务局即采用此设计。

03
申报界面操作全流程(最新版)

进入申报页面后,系统默认采用“补录式申报”模式,流程如下:

第一步:核对安置残疾人人数

系统自动弹窗显示2024年度企业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数据来源于残联部门联网认证结果。若对人数有异议,需在申报前联系当地残联复核,否则无法修改。

第二步:填写关键数据

仅需补充2项核心信息:

  1. 上年在职职工人数

    ·填报口径为“月均人数”,计算公式:各月在职职工人数累加÷12;

    ·系统预填数取自上一年度企业所得税年报表“从业人数”,需根据实际用工情况修正(如存在季节性用工、劳务派遣人员等需调整)。

  2. 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按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工资薪金总额”填写,需包含年终奖、补贴等全部现金形式劳动报酬。

第三步:系统自动计算费额

填写完成后,系统根据以下公式计算应缴费额:

应纳费额 = (上年在职职工人数×地方规定比例 - 上年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 × 上年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 年平均工资:工资总额÷在职职工人数;

  • 减免优惠:符合小微企业免征或分档减缴条件的,系统自动识别并填写减免性质代码,无需手动申请。

第四步:提交申报与缴款

  1. 确认数据无误后,点击【提交申报】,系统反馈申报结果;

  2. 申报成功界面点击【立即缴款】,支持三方协议扣款、银行端查询缴税、扫码支付等多种方式;

  3. 缴款完成后,可通过【我要办税】→【证明开具】→【开具税收完税证明】下载电子凭证。


04
常见问题解决指南

Q1:申报时提示“未获取到安置残疾人数据”怎么办?

需先完成残疾人就业情况联网认证。每年3月1日至10月31日,通过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系统审核:https://gjzwfw.www.gov.cn/fwmh/crossProvincial/work/00017202900057.do;审核通过后数据才会同步至税务系统

Q2:申报后发现数据错误如何更正?

通过【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更正与作废】功能,选择对应申报记录进行更正。注意:若已产生应缴费额,更正后差额部分需补缴或退抵。

Q3:分公司是否需要单独申报?

若分公司为独立核算主体,需单独申报残保金;若为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其人数、工资总额并入总公司统一计算。


残保金申报不仅是法定义务,更是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体现。掌握正确操作方法,既能避免滞纳金风险,又能充分享受政策优惠。转发收藏这篇指南,让申报不再“迷路”!如果你还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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