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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R和财务必看!事业单位与企业残保金差异大揭秘! - 残保金政策解读 - 企小谋

政策来源:
在日常人力资源管理和财务处理中,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简称“残保金”)是用人单位普遍关心的问题。许多HR和财务人员可能并不清楚,事业单位和企业在残保金方面存在着诸多差异。今天,我们就来详细解析一下事业单位与企业在残保金方面的不同之处,以及各自的会计处理方法。
事业单位与企业在残保金方面的共同点
PART 01





虽然事业单位与企业在很多方面存在差异,但在残保金方面也有一些共同之处:

1. 审核征收流程相同:无论是事业单位还是企业,都遵循“残联审核、税务征收”的模式。用人单位需要先向残联申报审核残疾人就业情况,然后根据审核结果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残保金。

2. 计算公式基本一致:残保金的计算公式是统一的,即:残保金年缴纳额 = (上年度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 × 1.5% - 上年度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 上年度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3. 减免政策一致: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延续实施残保金分档减缴政策。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1%(含)以上,但低于规定比例(如1.5%)的,按应缴费额的50%缴纳;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在1%以下的,按应缴费额的90%缴纳。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继续免征残保金。

4. 申报时间相同:每年的残保金申报审核时间通常为3月1日至10月31日,集中征期为7月1日至9月30。

事业单位与企业在残保金方面的差异
PART 02





1. 政策导向不同

事业单位: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有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的责任。到2025年,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省级、地市级编制50人(含)以上的党政机关至少安排1名残疾人,编制67人(含)以上的事业单位(中小学、幼儿园除外)至少安排1名残疾人就业。这表明对事业单位的要求更为严格。

企业:企业虽然没有这种“带头”责任,但受市场竞争和经济效益影响,更需要精确计算残保金成本,合理安排残疾人就业以降低用工成本。

2. 人员编制差异

事业单位:人员在编不在编,待遇有差别。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包括在编人员或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人员。这在残保金计算中需要特别注意。

企业:人员相对统一,一般均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

图片
会计处理不同:残保金的会计处理对比
PART 03





事业单位会计处理

  1. 计提阶段
    借:管理费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贷:其他应付款——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注:事业单位使用“其他应付款”而非“应交税费”,因残保金非税收性质)

  2. 缴纳阶段
    借:其他应付款——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贷:银行存款

  3. 报表列示


    • 资产负债表:在“其他应付款”项目反映;

    • 利润表:纳入“管理费用”明细项。

案例:某市图书馆2024年职工人数100人,年平均工资12万元,未安排残疾人就业。

  • 计提分录:
    借:管理费用——残保金 180,000元
    贷:其他应付款——残保金 180,000元
    (计算:100×1.5%×120,000=180,000元)

  • 缴纳分录:
    借:其他应付款——残保金 180,000元
    贷:银行存款 180,000元

企业会计处理

  1. 计提阶段
    借:管理费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贷:其他应付款/应交税费——应交残保金
    (注:执行新准则的企业可用“应交税费”替代“其他应付款”)

  2. 缴纳阶段
    借:其他应付款/应交税费——应交残保金
    贷:银行存款

  3. 特殊场景处理


    • 超比例安置奖励:若企业因超比例安置残疾人获得政府奖励,需冲减管理费用。
      借:银行存款
      贷:管理费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红字)

    • 滞纳金:未按时缴纳产生的滞纳金计入“营业外支出”。
      借:营业外支出——滞纳金
      贷:银行存款

案例:某制造企业2024年职工人数200人,年平均工资8万元,安排1名残疾人就业(当地比例1.5%)。

  • 计算应缴额:
    (200×1.5% -1)×80,000=80,000元
    因比例=1%(1/200),适用50%减免,实际缴纳40,000元。

  • 计提分录:
    借:管理费用——残保金 40,000元
    贷:其他应付款——残保金 40,000元

  • 缴纳分录:
    借:其他应付款——残保金 40,000元
    贷:银行存款 40,000元

特殊情况的处理
PART 04





1.劳务派遣用工的残保金处理

用人单位依法以劳务派遣方式接受残疾人在本单位就业的,由派遣单位和接收单位通过签订协议的方式协商一致后,将残疾人数计入其中一方的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和在职职工人数,不得重复计算。这一点对事业单位和企业都适用。

2.企业所得税处理

企业缴纳的残保金,可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进行税前扣除;但需注意:

  • 需取得合法票据(财政部门开具的税收缴款书);

  • 计入管理费用,合理归集成本;

  • 遵守各地税务局的具体扣除规定;



对于用人单位来说,理解这些差异,正确进行会计处理和申报缴纳,不仅是遵守法律法规的要求,也是履行社会责任的表现。希望通过本文的对比分析,能够帮助事业单位和企业的HR及财务人员更好地理解和处理残保金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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