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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制度,是为了保障残疾人的合法劳动权益。旨在为残疾人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和平等的就业环境。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制度的实施,不仅有利于残疾人的就业,也有利于促进社会的发展和进步。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并为其选择适当的工种和岗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保障残疾人就业义务。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保障金。企业人员30人以下不交残保金。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成为优化成本支出最佳选择。


那么,用人单位招用残疾人就业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1.用人单位应与录用的残疾人员签订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2.残疾人员必须符合法定年龄要求,未达到法定年龄或已退休的残疾人无法减免残保金。

3.实际支付的残疾人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一般为应发工资。

4.残疾人员应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根据2022年的残疾人保障金减免政策,企业需要按月安排残疾人就业,才能享受当月的残保金减免。此政策来自于残联厅函【2022】63号文件。该文件规定:“从2022年起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按月计算,不得以全年安排残疾人总数平均后计入用人单位每月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

也就是说,企业必须按月安排残疾人就业才能享受当月的残保金减免。如果企业未在当月安排,则无法抵消未安排月份的就业人数。即使在下个月多安排一些残疾人就业,也无法弥补上个月未安排的缺陷。

提醒各企业,注意合理安排残疾人;建议可以选择残保金减免服务机构全托管方式招用残疾人,可以避免不必要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