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厦门市,税务局关于申报缴纳2024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根据《厦门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实施办法》(厦府〔2006〕126号文)规定,2024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以下简称“残保金”)从2025年8月1日起开始申报缴纳。为做好残保金申报缴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缴费对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应按规定申报缴纳残保金。二、缴费时间2024年度残保金集中申报缴纳时间为2025
残保金最新通知
2025年08月01日

